補助國內科學與技術人員赴國家理論科學研究中心(南區)從事短期研究之申請要點

研究人員具備條件:

1.推薦機構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2.曾受國科會補助赴國內外研究進修者,申請截止時,應已履行完畢應盡之服務義務為原則。

3.符合推薦機構自訂之其他條件。

申請程序:

1.檢附參與研究計畫書及個人資料表各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影本三份)、近五年內曾發表之學術性著作、研究論文或研究報告原件或影本三份。

2.應在期限內規定備齊有關資料送審。

補助辦法:

依照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赴本會所屬研究中心短期研究作業要點。補助期限以一個月至六個月為原則,依其服務單位到中心距離,如為外關市者,生活費最高為新台幣30,000元(住宿費+生活費),如為本縣市,膳雜費最高補助為14,000元。

補助期限:

1.以一個月至六個月為原則,若有特殊研究需要,最多以一年為補助期限。

研究成果考核:

1.在研究期滿後兩個月內應繳交研究報告書二份。

 

申請表格下載:短期研究申請表格下載